為加強藥品生產日常動態監管,確保企業生產條件符合GMP標準,近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進一步規范藥品生產企業關鍵生產設施等條件變更備案監管,加強轄區內藥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督檢查,發現企業關鍵生產設施等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督促其及時申報相關備案資料。同時,規定藥品生產企業關鍵生產設施等條件與現狀發生變化的,應自發生變化30日內,報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并提供相關材料。